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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消保委法律专家委员会成立仪式暨“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实务研讨会

[日期:2008-07-09] 来源:绍兴市消保委  作者: [字体: ]

昨日(七月八号)绍兴市消保委法律专家委员会成立仪式暨“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实务研讨会在绍兴市咸亨大酒店召开,在会议上正式成立了绍兴市消保委法律专家委员会。这是绍兴消保委在开展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当中的成立的第二个专家委员会,是绍兴市消保委为了切实有效地做好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又一个重要的工作内容。此委员会的成立,使得绍兴的消费维权法制化、正规化又向前迈出了坚实的一步,对帮助弱小的消费团体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

    昨日的会议参加的主要嘉宾包括浙江省工商局法规处处长杨财标、省消保委副秘书长叶元春、省工商局12315指挥中心副主任何晓明以及绍兴市工商局局长章国庆、副局长徐圣超、郑伟明、绍兴市消保委秘书长章建平、副秘书长何剑锋等,会议主要成员来自绍兴市法院和各个律师事务所的法律专家以及绍兴市各级工商局和消保委的工作人员。

 

会议的进程主要包括两个大的方面,首先是绍兴市消保委法律专家委员会的成立仪式。在仪式上宣读了法律委员会的成立文件,以及其成立后的主要工作内容,并为法律委员会的每一个法律委员颁发了聘用证书。仪式过程虽然简单,然而意义重大。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民消费水平的不断提高,相应接触各类消费领域的范围也是越来越广,而随之增长的消费维权案例也是日益增多。虽然中国已经出台了相关的消费者保护法规,然而在实际情况当中,消费者由于其经济实力不够、社会关系面窄、专业的消费维权知识不足等各种因素出现了维权过程中不能顺利维权,无法正当维权的现象。在这样一个大背景下,法律委员会的成立是顺应时机的,是符合现阶段保护消费者权益需要的。法律委员会的成员是来自市各级法院以及各个律师事务所的著名法律专家组成,具有很高的专业水平以及丰富的实战经验,熟悉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能够在客观上极大地提供给消费者足够的正当的法律支持和权威指导,并能够为政府部门制定相关的规范文件提供很好的参考意见。省消保委领导也在仪式当中对法律委员会表示了祝贺,并对委员会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希望在全面实现其职能的前提下,提升自身的工作深度,在抓住当前消费维权热点、难点前提下,进行深入的调查、分析和认证,为相关法律法规的完善贡献自己的力量,使工作更上一个台阶。

会议的第二部分是“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实务研讨会。根据绍兴市消保委从现实消费维权案例当中搜集的当前消费维权的热点难点的调研报告以及法律专家委员会的主要成员和市消保委、工商局各级工作人员的具体工作体会,每一个会议成员都对“办法”谈了自己的看法。“办法”的第一次修订是在20001029,距离现今已经有将近八年的时间,在这段时间中“办法”的实施总体上非常有效地保护了浙江省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但是在工作当中也体现出了一些“办法”无法有效保护、“办法”没有涉及维权领域以及虽然规定但没有明确指出具体处理办法等情况。为了更好的保护消费者,使“办法”行而有效地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对此“办法”的修订也是必须的。探讨的主要热点包括:是否将将教育培训、保险纳入消法范畴;预付款消费、充卡消费、网上购物等新兴消费方式的市场规范;赔款额度是否需要进行调整以及行政权力能够下方有关部门等一系列热点、难点问题。省工商局和消保委领导积极听取了各方面的意见,对成员的踊跃发言和建设性的提议表示了感谢,并表示会根据实际情况,对这些意见进行分析汇总提交到省人大进行审批,尽早将“办法”修订完善,更好地服务广大的消费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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